示例。公司信息为示例。规则于2026年10月30日查阅自官方文本。不构成针对您产品的建议。

示例实务案例 · 摘录

交易准备核查:铸钢阀门,韩国至印度尼西亚

本实务案例展示方法与报告格式。限定范围的核查涵盖一项拟议经销商任命和一个产品系列,最多三个相关型号。可用记录、选定的商业条款、审查责任和未决问题在提案中约定。

出口商
Hanbit Flow Co., Ltd.(示例),昌原,140名员工。铸钢闸阀,DN50 至 DN300
拟议进口商
PT Sinar Contoh Teknik(示例),泗水。要求独家经销
首次订单
120台阀门,釜山 FOB 约 USD 186,000

1. 优先问题与证据覆盖

  1. 决定暂缓(HOLD)
  2. 问题许可证路径
  3. 下一步获取记录

暂缓(HOLD)。尚不要签署拟议协议。请先确认进口安排、适用批准和商业可行性。也不要停止印度尼西亚项目。根据我们查阅的文本,如果完成检验步骤且每个型号分类正确,阀门可以进口。在资金流动之前必须解决一个许可证问题,且转售价格尚未证明可行。

需要调查的三项发现

  1. 进口路径与拟议安排不符。示例记录显示企业注册号(NIB)为 API-P 状态,即生产商进口类别。任命要求该公司为转售进口成品。适用进口路径及相关例外必须在任命前确认。我们并未说该安排被禁止;问题在于它将使用哪条路径,而该答案属于印度尼西亚专家。
  2. 列明的阀门产品线需要检验报告。Permendag 22/2025 要求对所列阀门产品线的进口提供检验报告(LS)。部分 API-P 工业用途进口可获豁免,且每个型号属于哪条产品线仍未确定,因此检验步骤需逐型号确认。
  3. 贸易协定的节省取决于单证。在具备正确的原产地证书(KI-CEPA 表格)且每个型号均满足原产地规则的情况下,首次订单按所示工作税率可节省约 USD 9,600 的关税,总现金支出节省约 USD 11,400。
任命前需取得的证据:进口商持有 API-U 或通过具名 API-U 共同进口商采购;具名检验机构确认费用和时间;每个型号都有经审查的8位税则号列;出口商确认满足原产地规则;付款条件已设定;到岸成本与进口商转售价格进行比较。

2. 当前适用的规则(摘录)

每条列示来源和查阅日期。提案界定由印度尼西亚持牌报关行或律师事务所审查的问题和规则条目。在指定该审查人之前不收取任何付款。本示例尚未获得该专家审查。

要求是否适用?来源(2026年10月30日查阅)
检验报告(LS)是,所列产品线Permendag 22/2025,附件一,第九节,第806至814号。2025年8月29日生效。部分 API-P 工业用途进口适用豁免
进口批准(PI)未标注同一表格。审查人确认不适用特殊路径
进口商许可证类型风险Permendag 16/2025 第7条第(1)至(4)款,经 Permendag 37/2025 和 Permendag 18/2026(2026年6月第二次修订)修订。API-U 是转售的常规路径。文本于2026年10月30日查阅;修订登记册于2026年10月31日核查
进口所得税(PPh 22)7.5%PMK 51/2025,附件B,B节:税则号列 8481.80.73、.74 和 .77,无论是否持有 API。计税基础为进口价值
用于贸易协定税率的原产地证书申请适用时IK-CEPA(2023年1月1日生效)。KI-CEPA 表格,由 Korea Customs Service 或 Korea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签发
强制性国家标准(SNI)未识别工业部 SNI 清单,2026年10月30日查阅。按型号和最终用途确认。最终客户仍可能要求 API、ISO 或 EN 证书

3. 到岸成本(摘录)

一个20英尺集装箱,从釜山至泗水附近仓库。运费、汇率和港口费用为假设,需以报价替换。所示关税税率为示例工作税率,实际核查中逐条确认;优惠税率仅在逐个型号满足原产地规则时适用。金额以 USD 计。

证书结果USD
接受231,470
拒绝242,891
同一批货物的差额USD 11,421
项目正确证书(关税0%)证书被拒绝(关税5%)
釜山 FOB186,000186,000
运费与保险6,7606,760
进口关税09,638
港口、清关、检验与内陆运输3,0493,049
增值税和 PPh 22 前的到岸成本195,809205,447
增值税(实际11%)和 PPh 22(7.5%),能否抵扣取决于进口商状态35,66137,444
该批货物现金支出总额231,470242,891
每台阀门到岸成本(增值税和 PPh 22 前)1,6321,712
完整核查还会运行“运费上涨60%”和“印尼盾走弱”情景。印尼盾走弱几乎不改变以 USD 计的成本,但会提高进口商以印尼盾计的成本,这对其转售价格和按时付款很重要。

4. 选项

A. 通过 API-U 共同进口商推进

持牌 API-U 公司进口并开票;拟议经销商销售。先从短期非独家协议开始。

B. 要求经销商书面说明许可证立场

一个问题,一个答复。若答复令人满意,可在答复存档的情况下重新考虑任命。

C. 停止

现在不要进入印度尼西亚。保留报告以供日后决定。

我们的建议:并行推进 A 和 B。要求进口商在10个工作日内就 API-U 提供书面答复。在税则号列、检验步骤和原产地证书就绪前不要发货。

示例实务案例。公司信息用于演示方法。规则会变化;真实核查会注明每条规则的查阅日期。